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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确定
⑴评估人员对若干初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以初评结果中最合理的评估值作为最终的评估值。
⑵如果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都很好,评估过程没有明显的疏漏和疏忽(这个时候各个参照物价格调整得到的评估值应该十分的接近)。
可以采用算术平均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等方法将初步评估结果转换成最终评估结果。
评估值=(Σ根据各个参照物确定的评估值)÷n
注意:n大于3,也就是说至少需要选取3个以上的参照物。
⑶如果各个参照物价格调整得到的评估值中,某一个数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应该将其剔除(说明该交易案例不符合可比性),余下的数值进行平均得到评估值。
考试的时候如果结果在计算正确的情况下,某个数值偏差极其明显或者题目要求注意剔除不合理的数值时候,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㈣直接比较法(用于仅某个或者几个基本特征的有差异下,运用关键在于因素调整)
1.市价折扣法(KP34页)
资产评估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1-价格折扣率)(2-3)
注意:
从公式的含义可以推知:本公式假设被评估对象享受的价格折扣比参照物大。而实际评估工作中,并不能够这么肯定,我将教材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