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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2007 年申论真题
给定资料1.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环路内45 个城中村之一,1200 多户、3000 多人。
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数村民靠收房租生活。1968 年2 月,河北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
市区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盖生活区,建机关、厂矿、医院、学校,
都要征地。71 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时土地征用,政府不给钱,但1 亩地拨2~3 个名额给村民,身
份由农民转为工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
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安营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1975 年,陈某
还是生产大队长。他记得70 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有了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
企业,村民进企业做工。北焦村靠土地补贴盖起了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 多家企业。
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三年生产的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费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
补贴三种。1971 年1 亩地补贴240 元;1976 年1 亩地补贴1000 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
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1986 年陈某卸任时,村里还有三四百亩地,之后陆续被征用,目
前只剩下30 多亩自留地,种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财经时报》2004 年报道,中国过去10 年间转让
土地达1 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 年引用一项调查表明,被征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
20%~30%,企业40%~50%,村级组织25%~30%,而农民仅占5%~10%。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
征用政策,低价征地,高价出售,从中获取巨额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同时,城市化的进程又是地方政
府的政绩,被媒体大力地宣传。在商业和政治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
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获取暴利。从北焦村乘车半个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北郊
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工厂不让进;企业也不让进。但2002 年8 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某职业学院准
备在石家庄北郊征地建新校区。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各村为争夺学校进村,都相互压价,
贱卖土地。最后学院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 亩。2003 年11 月,西营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对学院征地一
事进行民意测验,89%的村民同意,11%的村民不同意。于是西营村与学院正式谈判,结果是学院为
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 万元,同时给予一定的其他补偿。但在2004 年4 月18 日的一份集体上访材
料上,至少有360 名西营村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有村民2000 人左右,反对者占
到了18%,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
论决定,方可办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也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该学院新校区建设被确定为
河北省2004 年重点建设项目。3 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进行工程用地的前期准
备工作。但为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
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使大部分耕地闲置。学院原定于9 月新生入住
新校区,而到了11 月,还未能破土动工。眼瞅着十几亩果树一棵一棵的干死,村民高某非常心疼。他
说,还有100 多亩蔬菜大棚,菜秧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一家5 口共有5 亩地,其
中2.7 亩被征用。他说,2.7 亩地如果用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有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
千元。5 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
费,都是从地里出。村里一个企业也没有,我们都指望着土地吃饭。一想到所得补偿不够几年花销的
就发愁。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学院仅付款2350 万元,只占应付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其中2000 万
元平均分给2000 多个村民,每人1 万元,剩下的钱先由村委会保管。他说,等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公告
后,征地款才能全部到账,再分给村民。现在还欠每个村民2 万元。1998 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
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 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
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 倍。按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000 元的亩产值,
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 万元,安置补助费1.2 万元,总计3.2 万元。《土地管理法》
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
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 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可获得6 万元补偿费。如此
计算,该学院向西营村支付征地补偿费每亩7 万元,似乎村民已经占了便宜。2003 年4 月,石家庄市
政府公布了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将商业用地分为八级,一级每平方米为4723 元,折合每亩94 万多元;
八级每平方米为497 元,折合每亩9.9 万多元。这意味着,西营村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比起用于
商业开发,每亩最低少2.9 万元,最高少87 万元。西营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业用地的市场价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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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但该学院建新校区不属于商业用途,村民的愿望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农
民也没有权利为自己的土地定价。西营村的情形在中国农村非常普遍。据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提供
的数据,从1990 年到2002 年,全国占用耕地4736 万亩用于非农建设,今后每年非农建设用地仍需要
250 万~300 万亩。这些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那里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 亩,每占用一
亩耕地就会造成1.4 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 年来至少有6630 万农民失去了土地。专家认为,由于
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费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
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而中国历史上的社
会动荡,流民都成为隐患。
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无几,村办企业在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也相继破产。从2000 年起,北焦村就陆续
有村民上访,开始六七个人,到现在已有几百人集体上访,累计上访达1000 多人次。石家庄市长安区
南高营镇西古城村,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造成380 亩耕地、菜地无法耕种,至今垃圾成堆,杂草
丛生,已闲置了四年。村民上访无效后,自发组织起来,在耕地旁搭了间瓦房,日夜轮流看守,反对
圈占。《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大量营利性
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调查显示,
农村土地纠纷已经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一家
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学术机构收集到2004 年来发生的130 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 起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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