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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40(十五)
2011-05-24 07:27:4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企业计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300×4%×3÷12=3(万元),超支3-1.88=1.12(万元)。 合计利息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7+1.12=4.49(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银行贷款逾期还款罚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纳税调整后所得=330+120+4.49+2+6+(40-30)+36.8=509.29(万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509.29×3%=15.28(万元),实际捐赠支出36.8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8-15.28=21.52(万元)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6+21.52=29.52(万元) (4)该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509.29-15.28-150×50%=419.01(万元) (5)该企业2006年应纳所得税额=419.01×33%=138.27(万元) 新增所得税额=138.27-107.28=30.99(万元)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限额=(100-40)×40%=24(万元),可以全部抵免。 该企业2006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8.27-24=114.27(万元) 该企业2006年应补所得税额=114.27-108.90=5.37(万元)

(1)财产转让所得=90-(100-20)=10(万元),售价(90万元)低于原值(100万元),不缴纳增值税。债务重组所得=200-90=110(万元),该项债务重组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110=120(万元)。 (2)固定资产竣工结算前的利息应该资本化。 根据税法规定,关联方借款金额对于超过注册资本50%的部分的借款利息税前不得扣除。超过注册资本50%的部分的借款利息不得予以资本化,企业实际资本化利息=300× 4%×9÷12=9(万元),准予资本化利息=500X50%×3%×9÷12=5.63(万元),应纳税调增=9-5.63=3.37(万元)。 按照税法规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500×50%×3%×3÷12=1.88(万元),企业计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300×4%×3÷12=3(万元),超支3-1.88=1.12(万元)。 合计利息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7+1.12=4.49(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银行贷款逾期还款罚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纳税调整后所得=330+120+4.49+2+6+(40-30)+36.8=509.29(万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509.29×3%=15.28(万元),实际捐赠支出36.8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8-15.28=21.52(万元)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6+21.52=29.52(万元) (4)该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509.29-15.28-150×50%=419.01(万元) (5)该企业2006年应纳所得税额=419.01×33%=138.27(万元) 新增所得税额=138.27-107.28=30.99(万元)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限额=(100-40)×40%=24(万元),可以全部抵免。 该企业2006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8.27-24=114.27(万元) 该企业2006年应补所得税额=114.27-108.90=5.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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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市股份公司的普通职员,假定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6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24000元(不含税); (2)假定6月4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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