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数额相同 B.种类相同 C.债务均到期 D.债权均须合法 参考答案:[C, 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滥用代理权的表现。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违法行使代理权并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滥用代理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各国法律都予以禁止。滥用代理权的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恶意串通代理。自己代理是“一身兼两任”,既是代理人,又是相对人;双方代理是“一手托两家”,既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又是相对人的代理人,这两种代理行为的结果可想而知。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其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其行为后果也未必对被代理人不利。因此,正确答案是CD。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行为,仅规定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无效。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的后果,从理论上讲只要构成滥用代理权,其行为应当无效。还要注意滥用代理权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11、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参考答案:[A,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旅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此乃立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本题备选答案AB两项符合该规定,而CD两项是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法律后果。因此,只有AB符合题意。本题干中提出的是“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而非后果,也不是不安抗辩权制度所包含的内容。不安抗辩权成立并行使的,在先义务人可以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间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适当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丧失继承权的原因。丧失继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该规定,A项不符合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条件,故排除;B项杀害其他继承人不符合特定的目的性,为争夺遗产,亦应排除;C项遗弃被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D项虐待被继承人缺乏情节严重的条件,亦应排除。因此,只有选项B符合题意。丧失继承权是对继承人非常严厉的民事惩罚措施,因此,对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必须进行严格解释,限缩解释。如虐待被继承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遗弃被继承人则不需此条件。 1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 )的,丧失继承权。 A.过失杀害被继承人 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 D.虐待被继承人 参考答案:[A, B,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2001年修改后的《商标法》第52条列举了5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对其他侵权行为解释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对比法律规定发现,ABC三项符合题意。D项销售自己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商标,不构成侵权,故排除。商标侵权行为是商标法的重要考点,必须能够通过实例分析应用理解。同时注意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的不同。销售自己注册商标标识不属于商标权的转让。转让注册商标,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14、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 A.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B.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运输的便利条件 C.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作为商品的名称,并足以造成混淆的 D.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 参考答案:[A,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授予专利权的方法。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字典编纂方法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不构成发明创造,故不能授予专利权;葡萄酒酿造方法属于制造产品的方法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癌症治疗方法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虽然属于发明创造,但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授予专利权;盆景栽培方法属于植物的培育方法,可授予专利。据此,AC符合题意。本题尤其对提干进行审查,要求是不授予专利权的方法,不能看错。另外,盆景栽培方法也容易与植物动物新品种混淆,根据专利法,新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新品种的栽培方法是允许授权的。 1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专利授权方法的是( )。 A.字典编撰方法 B.葡萄酒酿造方法 C.癌症治疗方法 D.盆景栽培方法 比较下列概念 (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20分)参考答案:两者都是把财产变动为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得了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遗赠是指立遗嘱人用遗嘱方式把财产无偿地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后开始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的区别是(1)赠与是生前行为,遗赠是死后行为;(2)赠与是双方行为,遗赠是单方行为;(3)赠与是不要式行为,遗赠是要式行为;(4)赠与适用合同法,遗赠适用继承法。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赠与与遗赠制度。虽然两者具有的共性是无偿性,其后果都是发生财产变动,但两者所采用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合同方式,而遗赠是遗嘱方式∠同与遗嘱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赠与和遗赠虽然一字之差,但法律关系却完全不同。两者的区别还将以选择题面目出现。 答案解析: 1、赠与与遗赠 参考答案:两者属于精神性人格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有关其社会评价而不受他人侵犯的人格权。两者的区别是(1)权利主体不同,前者是自然人,后者是所有民事主体;(2)客体不同,前者是名誉利益,后者为个人秘密利益;(3)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