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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评估确定,劳动要素点数等于岗位评估分数。同等级岗位的基本工资实行一岗十档,档次取决于岗位员工技能点。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岗位员工技能点评估表确定员工技能点。员工技能点随员工的岗位变动而变动,通过新岗位级别和员工技能点重新确定员工工资。 (3)岗位业绩工资 通过与经济指标、个人能力、工作态度挂钩的月度考核,及时地反映岗位员工的贡献。岗位业绩工资薪点是岗位基本工资薪点的2倍。 (4)岗位附加工资 由工龄补贴、工作津贴和加班补贴构成。计算工龄补贴的工龄,按工作年限确定工龄,每年1月1日进行调整。工龄补贴按员工的工龄长短分三段计算。工龄1~10年(含10年)的,按2元/年计发;工龄11~25年(含25年)的,按5元/年计发;工龄26年(含26年)以上的,按10元/年计发。工作津贴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对特殊作业人员发放的津贴。加班补贴则按《劳动法》执行。 (5)岗位专项奖金 依据《××奖惩管理制度》。奖项分为23项,集体奖8项,个人奖15项。依据奖励项目制定的标准发放,由奖惩委员会负责管理。 (6)年薪制 为了有效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高层管理系统和经营者以及独立核算部门、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它通过年初制订的经济考核指标,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年薪工资的固定部分按月平均发放,其他部分根据年终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7)谈判工资制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每年以年工资总额的10%设立特区人才谈判工资。实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为公司总人数的1%~3%,主要是生产、管理、技术、销售方面的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工资水平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劳动力市场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平、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谈判工资的年王资总额固定的部分按月平均发放,其他部分经量化考核后发放。进入特区人才的试用期为3~6个月,实施动态管理,按年度考核,有进有出。. (8)佣金制 这是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专对外勤销售人员实行的一种薪酬制度。年初时,由销售公司根据市场信息和各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国各销售分公司的销售任务,年终按计划完成的分公司经理和一般人员均可按标准提取一定数额的佣金。分公司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还可根据销售机器的数量按标准提取一定数额的佣金。 (1)薪点工资制 薪点工资制是公司的主要薪酬形式,适用于一般员工。这种薪酬体制是在对岗位的责任、风险、负荷和性质要求等进行调查分析后,用量化成点数的方法(计点法)对岗位进行科学的评价,然后确定在岗员工的岗位评价总点数,用当年的年工资总额(90%)与在岗员工的评价总点数相除,比值结果即为当年每个薪点的点值,薪酬结构是:员工工资:岗位基本工资(30%)+岗位业绩工资(60%,)+岗位附加工资和岗位专项奖金(10%) (2)岗位基本工资 体现岗位劳动差异和个人技能差异的工资,占员工工资额的30%,用薪点形式表示。岗位基本工资薪点取决于岗位劳动要素点和岗位员工技能点。岗位劳动要素点取决于工作岗位的内容和性质,由岗位评估确定,劳动要素点数等于岗位评估分数。同等级岗位的基本工资实行一岗十档,档次取决于岗位员工技能点。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岗位员工技能点评估表确定员工技能点。员工技能点随员工的岗位变动而变动,通过新岗位级别和员工技能点重新确定员工工资。 (3)岗位业绩工资 通过与经济指标、个人能力、工作态度挂钩的月度考核,及时地反映岗位员工的贡献。岗位业绩工资薪点是岗位基本工资薪点的2倍。 (4)岗位附加工资 由工龄补贴、工作津贴和加班补贴构成。计算工龄补贴的工龄,按工作年限确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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